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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

关于交银21天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来源:交银施罗德    作者:    时间:2012-11-06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1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交银施罗德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交银理财21天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71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115

基金管理人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交银施罗德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21282

基金募集期间

20121025

20121031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2115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18,544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8,503,647,851.36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1,919,961.10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8,503,647,851.36

利息结转的份额

1,919,961.10

合计

8,505,567,812.46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4,001.84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005%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2115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本基金基金经理未认购本基金。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jyfund.com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含该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之后(均不含该日,下同)的第21个自然日(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工作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之后的第42个自然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在其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对该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仅在其每个运作期到期日,本基金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对该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工作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在基金份额对应的每个运作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办理该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的结转确认。前述未支付收益所结转的基金份额和该基金份额一并进入下一运作期并享受收益,在下一运作期及后续运作期的到期日可以申请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运作期到期日申请赎回的,基金管理人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约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事宜。本基金目前已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办理“预约赎回”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点咨询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yfund.com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查询。若后续推出其他代销机构的预约赎回业务,相关业务规则和详情以届时公布信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如需了解本基金认购确认情况,可在本基金成立后至代销机构网点或者登陆本公司网站(www.jyfund.com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查询。

4)本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始办理,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仅在其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本基金的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之后(不含该日)的第21个自然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即20121126日起开始办理,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

投资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本基金特有的流动性风险、运作期到期日未赎回自动进入下一运作期的风险、基金转换后产品特征发生变化的风险、运作期期限或有变化的风险、收益结转引起的份额变动的风险等。投资人敬请详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十六、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关注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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