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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

交银21天在农行开放日常申购业务的公告

来源:交银施罗德    作者:    时间:2012-11-26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放日常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1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交银施罗德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交银理财21天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71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11月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交银施罗德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本基金自2012年11月26日起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日常申购业务

赎回起始日

本基金自2012年11月26日(即认购的基金份额的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起开放日常赎回业务

注:本公司已于2012年11月22日公告,本基金自2012年11月23日起在直销机构(本公司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日常申购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直销机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或申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基金(包括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本基金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各代销机构接受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如果代销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申购金额高于1,000元,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基金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营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持有人服务费等。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保持为人民币1.00元。本基金申购采用“金额申购”方式,本基金的申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1.00元。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总金额/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基金销售机构

4.1开放申购业务的销售机构

4.1.1 代销机构

本基金本次新增开放申购业务的代销机构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或网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交银施罗德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其他有关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投资人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上述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进行申购。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已于20121123日开放日常申购业务。在20121123日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截止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合同生效至前一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前一日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20121123日始,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该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于节假日结束后第2个自然日,公告节假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6.1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和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含预约赎回)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

本公司网站:www.jyfund.com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

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的银行卡及各银行卡申购金额限额请参阅本公司网站。

6.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

6.3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yfund.com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进行查询

6.4本基金暂不开通日常转换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开通日常转换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情况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

6.5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新增开放办理申购业务的代销机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21022《上海证券报》、20121023《中国证券报》和20121024《证券时报》上的《交银施罗德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交银施罗德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交银施罗德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其他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的具体规定请查阅《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6.6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在其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对该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仅在其每个运作期到期日,本基金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对该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如不确定所持有的基金份额的运作期到期日情况,可通过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进行查询。

6.7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运作期到期日申请赎回的,基金管理人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约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事宜。本基金目前已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直销柜台和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开通办理“预约赎回”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点咨询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yfund.com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查询。若后续推出其他代销机构的预约赎回业务,相关业务规则和详情以届时公布信息为准。

风险提示:

投资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本基金特有的流动性风险、运作期到期日未赎回自动进入下一运作期的风险、基金转换后产品特征发生变化的风险、运作期期限或有变化的风险、收益结转引起的份额变动的风险等。投资人敬请详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十六、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关注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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