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时间:2012-11-13 |
1.在交易时间内,投资者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传真号码:021-61055054并务必在15点之前拨打联系电话:021-61055023进行确认)
2.投资者将申购款项在15点之前划款至公司直销中心汇款专户(目前为工行、交行、建行、农行),并在15点之前提交划款指令。
3.认(申)购申请以实际资金到账日为有效受理日,只有当投资者的足额资金到达我司直销专户后才予办理。对于申购业务,投资人需在15点之前,提交资金划付指令。当日15点之前不能提交资金划付指令的,交易业务将顺延至下个交易日,或根据投资人的要求撤销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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