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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银双利债券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来源:交银施罗德    作者:    时间:2011-09-27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9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交银施罗德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交银双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68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9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交银施罗德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下属两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交银双利债券A/B

交银双利债券C

下属两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19683(前端)、519684(后端)

519685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B类基金份额采用后端收费模式,前端交易代码即为A类基金份额交易代码,后端交易代码即为B类基金份额交易代码。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1】1093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11年8月24日

至2011年9月21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1年9月26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5962

份额级别

交银双利债券A/B

交银双利债券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234,562,032.41

901,539,596.60

1,136,101,629.01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107,293.39

229,549.20

336,842.59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234,562,032.41

901,539,596.60

1,136,101,629.01

利息结转的份额

107,293.39

229,549.20

336,842.59

合计

234,669,325.80

901,769,145.80

1,136,438,471.60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20,005,400.00

0

20,005,40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8.52%

0%

1.76%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于9月16日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为20,000,000.00元人民币。

-

基金管理人于9月16日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认购金额共计20,000,000.00元人民币。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

2001.53

2001.53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0.00022%

0.00018%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1年9月26日

注: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jyfund.com,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将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开户时填写的地址寄送认购确认书,及向所有新开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寄送开户确认书。请基金份额持有人注意确认开户时填写的地址是否准确、完整(包括省、市、区、具体地址及邮政编码等)。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更正相关资料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修改。

投资人在原认购网点或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打印的交易确认凭证与本基金管理人寄送的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确认书的记载不一致的,应以本基金管理人寄送的凭证为准。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未收到本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确认书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请主动联系本基金管理人。否则,视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已经收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确认书。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始办理。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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