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交银施罗德 作者: 时间:2009-12-25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交银施罗德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于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关于开放申购赎回业务提前公告时间的约定与交银施罗德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交银治理”或“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之约定有所偏差,现特将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该部分内容做如下更正: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始办理。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因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及困惑,在此表示诚挚的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网址: www.jysld.com, www.bocomschroder.com
2、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3、本公司客户服务邮箱: services@jysl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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