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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上证180公司治理指数基金联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来源:交银施罗德    作者:    时间:2009-08-27



  1、交银施罗德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795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目标ETF”)的联接基金,将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

  4、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

  本基金直销机构: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

  本基金代销机构包括: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

  本公告中如无特别指明,销售机构即指上述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上述代销机构中,中国农业银行和光大银行只代销本基金前端收费基金份额,其他代销机构代销本基金的前端和后端收费基金份额。

  5、基金募集期:本基金自2009年8月31日起至2009年9月23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6、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7、本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募集期间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8、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首先开立中登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已持有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开户手续,将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2)没有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

  (3)已经持有中登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到非原开户机构办理认购的,不需再次开立基金账户,可凭中登基金账号到非原开户机构办理账户登记,然后再认购本基金。

  9、认购最低限额:通过代销机构认购本基金时,最低认购金额为单笔1,000元人民币,如果代销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认购金额高于1,000元人民币,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通过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时,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单笔100,000元人民币,追加最低认购金额为单笔10,000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或申购过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最低认购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最低认购金额的限制,最低认购金额为单笔1,000 元。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

  10、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和/或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合同生效后、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公司将向首次开户并认购本基金的投资者寄送基金开户确认书,并在合同生效所在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所有认购本基金的投资者寄送基金对账单。投资者在原认购网点打印的认购成交确认凭证与本公司寄送的基金开户确认书和对账单的记载不一致的,应以本公司的凭证为准。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未收到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基金开户确认书和对账单的投资者应主动联系本公司,否则,视为投资者已经收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对账单。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9年8月27日《中国证券报》、2009年8月28日《上海证券报》和2009年8月29日《证券时报》上的《交银施罗德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12、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jyfund.com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3、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4、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或(021)61055000咨询基金认购事宜。

  15、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工作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16、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点击下载:交银施罗德上证180公司治理指数基金联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Word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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