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交银施罗德 时间:2008-12-03 |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基金管理人自
现代销本基金的代销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于
(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及其摘要、托管协议、保函并同时发布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 )。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3)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4)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传真:(010)66594853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联系人:万丽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111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传真:(021)68405181
客户服务电话:(0471)4960762,(021)68405273
(4)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号渣打银行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彭纯
电话:(021)61055023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张蓉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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