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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

关于旗下股票型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估值调整的公告

来源:    作者:交银施罗德    时间:2008-09-17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的有关规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指导意见,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估值委员会决定自2008916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旗下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交银精选”)、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交银稳健”)、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交银成长”)和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交银蓝筹”)所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确定该股票的估值价格。采用“指数收益法”考虑了系统性风险,相对客观和透明,便于投资者监督。

    

上述估值方法的调整对2008916的基金份额净值影响的比例列示如下:

 

基 金 简 称

持有停牌证券名称

基金份额净值影响百分比

交银精选

长江电力、盐湖钾肥

-1.85%

交银稳健

云天化、盐湖钾肥

-1.92%

交银成长

长江电力、盐湖钾肥

-1.92%

交银蓝筹

邯郸钢铁、长江电力、盐湖钾肥

-1.52%

 

特别提示:

 

投资者于2008916提交的申购、赎回或转换的有效申请将按照2008916调整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相关份额的确认。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 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或登陆公司网站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 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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