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交银施罗德 时间:2008-09-16 |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的有关规定,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着基金估值公平、合理的原则成立估值委员会。经估值委员会讨论决定,自
特别提示:
1、具体估值调整方法及该调整对基金资产净值及当期损益的影响等将在调整日后另行公告。
2、投资者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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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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