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时间:2007-01-11 |
重要提示:
由于中国证监会在2004年要求所有非货币基金采用现金分红的默认分红方式,致使部分客户在我行系统显示的分红方式与客户在注册登记机构实际的分红方式不同,为确保客户在我行显示的分红方式与注册登记机构实际的分红方式一致,现特别提示广大客户:
(1) 客户可以通过拨打相关基金管理公司客户服务热线或通过网站查询自己实际的分行方式。各基金管理公司寄送的对帐单也显示基金的实际分行方式,请认真阅读。
(2) 如对账单显示的分红方式,或者客户经向相关基金公司查询发现其实际的分红方式与从我行系统中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不同时,以注册登记机构实际的分红方式为准。
(3) 如客户在注册登记机构实际的分红方式与从我行系统中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不同时,客户必须通过我行柜台或者网上银行“更改分红方式”交易修改,以保持两者一致。
(4) 请客户在修改分红方式后,在T+2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含T+2日)向相关公司查询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5) 由于近期分红的基金较多,请客户在相关基金分红权益登记日之前尽早到销售机构修改分红方式。
交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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