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交银施罗德基金 时间:2007-08-02 |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7]205号)批准,已于
鉴于目前广大投资者认购踊跃,根据初步统计,截至
根据本基金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在募集期内的任何一日(包括首日),若预计当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将使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接受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包括利息)接近、达到或超过120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在本公司网站上公告提前结束发售,并自公告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适度控制基金规模,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发售。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
另根据本基金发售公告的规定,若在募集期内接受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包括利息)超过120亿元,则最后一个发售日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鉴于本基金累计认购申请金额超过120亿,基金管理人将对最后一个发售日即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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