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时间:2006-07-20 |
《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已于
根据《基金合同》和《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申请并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证所”)上证债字[2006]36号文同意,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3、投资者可以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申购本基金。场外销售渠道为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和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的场外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场内销售渠道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业务系统(以下简称“上证所场内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的,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目前场内交易只支持前端收费基金申购。场内申购需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4、本基金场内代码及简称:前端收费申购简称为 “交银稳健”,基金代码为519690;进行跨市场转托管简称为“交银WJZT”,代码为522690;设置分红方式简称为“交银WJFH”,代码为523690。后端收费申购简称为 “交银稳后”,基金代码为519691。
5、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账单,请投资者注意核对开户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如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网点更正相关资料或致电本公司客户热线021-61055000。
6、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一、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二、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交银金融大厦
邮政编码: 200120
传真: 021-61055054
电话: 021-61055023
联系人: 彭娅
客服热线: 021-61055000
公司网站: www.jysld.com
2、场外代销机构
销售机构名称 |
网址 |
客户服务电话 | |
1 |
中国建设银行 |
www.ccb.cn |
95533 |
2 |
中国农业银行 |
www.abchina.com |
95599 |
3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www.bankcomm.com |
95559 |
4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www.ebscn.com |
10108998 |
5 |
|
www.gtja.com |
021-962588、400-8888-666 |
6 |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www.csc108.com |
400-8888-108 |
7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www.htsec.com |
400-8888-001,021-962503 |
8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www.gf.com.cn |
020-87555888-875 |
9 |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www.chinastock.com.cn |
800-820-1868 |
1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www.newone.com.cn |
400-8888-111,0755-26951111 |
11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www.xyzq.com.cn |
021-68419974 |
12 |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www.xcsc.com |
021-68865020 |
13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www.sw2000.com.cn |
021-962505 |
投资者通过以上直销机构和场外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的基金简称为“交银稳健”,基金代码为519690(前端),519691(后端)。
3、场内代销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可以通过上证所场内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的有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目前场内交易只支持前端收费基金申购。具体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sseportal/ps/zhs/hyzq/zxzg_szjjt.jsp
投资者通过场内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的基金简称为:前端收费申购简称为 “交银稳健”,基金代码为519690;进行跨市场转托管简称为 “交银WJZT”,代码为522690;设置分红方式简称为“交银WJFH”,代码为523690。
4、代销机构或网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其他有关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5、基金管理人将适时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6、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jysld.com 或 http://www.bocomschroder.com)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61055000进行查询。
三、申购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申购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四、申购的金额限制
1、场外申购时,代销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 元人民币。直销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00元人民币,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已在直销网点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场内申购时,每笔申购金额最低为1,000元人民币,同时每笔申购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并且单笔申购最高不超过99,999,900元人民币。
代销机构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申购的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公司网站上刊登公告。
五、申购费
1、本基金提供两种申购费用的支付模式。投资者可以选择前端收费模式,即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也可以选择后端收费模式,即在赎回时才支付相应的申购费用。目前场内交易只支持前端收费模式。
2、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时,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费率(前端) |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前端申购费率 |
10万元以下 |
1.5% | |
10万元(含)至50万元 |
1.2% | |
50万元(含)至200万元 |
0.8% | |
2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0.5% | |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 |
1000元 |
3、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时,以申购金额为基数按持有时间采用比例费率。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费率(后端) |
持有时间 |
后端申购费率 |
1年以内(含) |
1.8% | |
1年—3年(含) |
1.2% | |
3年—5年(含) |
0.6% | |
5年以上 |
0 |
4、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再收取申购费用。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调整申购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3个工作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六、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自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
![]() 扫描二维码关注交银施罗德微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