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北省人社厅 作者: 时间:2019-03-05 |
根据《湖北省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实施办法》(鄂人社发〔2018〕51号),经湖北省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评选委员会评选,结果如下: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信养老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家机构为湖北省职业年金计划受托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家机构为湖北省职业年金计划受托人候补机构。
参加评选的机构对评选结果若有异议,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省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湖北省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评选委员会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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