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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丰”系列债基,回撤小、走势稳!

基金名称

成立日期

自成立日起
复权单位净值增长率(%)
最大上涨(%) 最大回撤
(%)
最高单月回报(%) 最低单月回报(%) 盈利百分比(%)
交银丰盈收益A 2014-08-11 13.51 10.85 -0.59 2.25 -0.10 88.89
交银丰润收益A 2014-12-15 9.00 10.96 -0.50 2.29 -0.20 88.89

交银丰润收益C

2014-12-15 8.50 10.57 -0.50 2.21 -0.20 88.89
交银丰享收益C 2015-01-19 8.80 9.13 -0.70 2.11 -0.40 87.50
交银丰泽收益A 2015-01-30 8.50 8.71 -0.60 2.21 -0.30 87.50

数据来源:Wind,净值增长率时间为基金成立日至2015年9月30日,其余时间段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

风险提示: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时间较短,不能反映市场发展的所有阶段,基金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各基金详细业绩情况请见各基金定期报告。

“丰”系列再添一丁
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0月23日起全国募集!

依然专注债市投资

纯债基金,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但在封闭期结束前三个月和转开放后三个月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债券资产投资比例限制)
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资产。
封闭期内,所投企业债和公司债信用评级需在AA级(含)以上。
不得买入二级市场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

不参与可转换债券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

 

依然运用“买入持有+杠杆套息”策略

买入持有:在精选个券基础上,主要通过买入与封闭期适度匹配的债券,并持有到期,或者是持有回售期与封闭期适度匹配的债券,获得本金和票息收入
杠杆套息:在控制组合整体风险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债券持有期内的票息收入和融资成本之间的息差,通过实施正回购融入资金并投资于中高等级信用债券等可投资标的,实现杠杆放大获取债券持有期内债券票息和融资成本之间的息差收益

 
 

依然封闭两年运作

基金封闭两年运作,以保持基金规模的稳定性,有利于策略发挥效用。
封闭期间投资人不可申购、赎回。

 

依然由固收经验丰富的孙超先生担任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孙超,执掌多只“丰”系列基金,经验丰富。
从业经历:4年证券从业经验,中国人民大学学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硕士。2011年7月至2013年6月曾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高级经理。2013年7月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交银60天、交银双轮动、交银月月丰、交银强化回报、交银丰润、交银丰享、交银丰泽、交银纯债、交银增利基金经理。

投资特长:具备专业的宏观研究功底与数理基础,对固定收益类市场、宏观基本面研究有深刻理解和深度认识,擅长把握宏观经济,精准于信用债的投资研究,实践经验丰富。
法律文件
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交银施罗德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交银施罗德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交银施罗德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产品简介
基金简称
交银丰硕收益债券
基金代码
C类:519758(本基金在募集期仅开放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
基金类型
债券型
基金运作方式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含两年)的期间内封闭式运作(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提前转换基金运作方式的除外),封闭期结束后转为开放式运作。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和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封闭期内,本基金所投企业债和公司债信用评级需在AA级(含)以上。本基金不投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同时本基金不参与可转换债券投资(分 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封闭期结束前三个月和转开放后三个月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债券资产投资比例限制。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两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1.25%

 

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募集期间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业务(本基金在募集期仅开放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不开放A、B类基金份额认购)。
(2)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其他销售机构名单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九、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项下“(三)销售机构”中“2、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销售机构”章节。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销售费率:
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在募集期仅开放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费率(销售费费) 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
基金管理费 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8%年费率计提
基金托管费 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

提示:本基金在募集期开放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基金转为开放式运作后可视业务情况择时增开A、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风险提示函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其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中等风险的品种。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投资本基金特有的其他风险等等。
投资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因投资固定收益类资产而面临固定收益类资产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个券风险;对宏观经济趋势、政策以及债券市场基本面研究是否准确、深入,以及对企业债券的优选和判断是否科学、准确将影响本基金的收益。基本面研究及企业债券分析的错误均可能导致所选择的证券不能完全符合本基金的预期目标;本基金为封闭两年运作(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提前转换基金运作方式的情形除外),之后转为开放式运作。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从而可能无法满足投资人的短期流动性需求。本基金可能面临基金合同提前终止风险,即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二十个工作日低于1亿元时,基金管理人可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前终止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基金由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267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的发行法律文件通过《证券时报》以及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www.fund001.com或www.bocomschroder.com)进行公开披露。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该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因拆分、封转开、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以1元初始面值开展基金募集或因拆分、封转开、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或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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